香满田间,金黄遍野,王扬忍不住重重的呼出一口气。
终于到了丰收的时候了。
他蹲下身子,看了看那麦穗,只见一颗颗金黄的果粒,已生得饱满,伸出手,轻轻往手中一抹,外壳簌簌飘下,露出里面米黄色的嫩肉。
王扬直接丢进了嘴中,用力的嚼了几下,喀喀声中,麦粒被嚼成粉碎,浓郁的麦香夹杂着黏稠的感觉传来,就像吃了没熟的黄瓜和柿子一样,舌头上有一层粉末的感觉。
“粉太多……”王扬微微皱眉,生吃起来也挺不错,就是感觉有点儿干。
他还是很开心,又剥了一些来吃,味道自然不能和最喜欢吃的肉相比,但只是这样吃着,他却像是吃到了天底下最美味的东西。
一年的努力啊,加上曾经迁徙的时间,花了三年啊,才有眼前的成效。
这个落脚地算不上好,如果以金属业或者建筑业,亦或者牧业为主,都算不上好的地点,从王扬一开始没打算在这里停留就可以看出来。
为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偏偏单恋一枝花?还不是因为在这里发现了小麦。
能在这里发现,对于不懂农业的王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讯息,说明小麦可以在这里生长。
而他和众人便可以培育小麦来生存,不需要去面对与野兽们的斗争。
最重要的是,稳定的生活可以抽出更多的时间来研究其他的东西。相对于不稳定的捕猎获取食物,这种方式更容易让王扬喘几口气。
吃肉虽好,但天天都需要花时间捕猎,还要相当麻烦的风干熏干贮存,对整个部落的进展有一定的阻碍。
而稳定的农业就不同了,众人只需要在固定的季节收割,固定的季节播种,固定的季节除杂草就行。其余时间所有人都是闲置的,可以发动全部的劳动力。
前段时间取木炭,取黏土不就是这么发动出来的吗。
当然,如果有块更好的地盘,离黏土森林金属矿都近,那自然是要哈哈大笑。
王扬不奢望,两年来也让他明白,一直走下去可能都很难遇到更好的地方,要么缺这个。要么缺那个,人生短短数十年,别把时间都浪费在迁徙上了。
现在种出了小麦。能以此为生。也算是了却了一个心愿,把一件事放下,再专注的发展其他的事。
众人也一个个开心的跑了过来,学着王扬摘下一束麦穗,在手中揉搓掉外壳,将麦粒丢进嘴中。嚼了起来。
他们皱着眉头,表情怪异,神色不一,似乎……这味道不怎么妙啊。
不过还是那句话,对于目前不挑食的众人来说。管它啥味儿,只要没毒。能吃就行。
想到这里,他们心情就好多了。
王扬回到空地中,对他们招了招手,等他们全部聚集到了身边后,立刻向他们说明收割小麦的方式。
他画了张图,让众人割小麦,或者掐麦穗,或者用石刀割掉一些,但是绝不能去拔出来。
众人看得眉头紧皱,没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