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混道上的,枪真的是个极为敏感的东西。
手枪其实是个技术含量很低的铁疙瘩,用发令枪改制是这个年代最常见的形式,子弹因为前些年的动乱在外面流散了很多,所以只要能解决枪管的问题,就很容易造出枪来,只是大多自制手枪都没法解决膛线的问题,也就是让子弹飞得更远更准的一个技术关键,不过黑道么,枪大多数的时候就是用来吓唬人的,能打响的时候都极少,所以精度距离都不是问题,所以也才会有刚才那个枪手那么喜欢拿出来炫耀一下的感觉,其实更可能是刚接触枪的兴奋,是个新手。
陆文龙当然没有想这么多,他只知道拿枪的人似乎要先走,那么这边就只有三个人,老杨、瘦猴跟拿着货的那个人,他就决定搏一把了!
还是他断断续续在思考的那个事情,大家是混混,他是老大,如果他不带着大家干点什么,这么畏畏缩缩的收队回去,对士气对他的威信都是个很大的伤害,最重要的就是,他趴在那里身上一阵阵的感觉刺激冲上脑门,也忍不住要干点啥。
曹二狗最简单的就是这点,不问为什么,摸索着在腰间拔出一把水果刀递给陆文龙,动作很小,陆文龙看那边三人站在车头前跟面包车的人低声说着什么,自己就慢慢的伸手把刀尖伸到桑塔纳的后胎上,缓慢而坚决的用力刺进去,再把刀尖撬开一点,就能感觉到气流顺着刀刃喷出来,要是自己手腕撬得大了,气流甚至会发出声音,这吓了他一跳,赶紧把放气的动作放小一点……
他的想法是把这条轮胎的气放完了,对方三个人肯定走的时候要换轮胎,那个时候再动手,就有很大的把握了。
可临时制定的计划,哪有这么完美的,他刚放了没多久,周杰就捅他的腰,陆文龙别头一看,都在转身要上车了!
只能狠狠把刀尖一拧,就赶紧撒手,把刀收回来,一动不动的听见那三个人上车,拿货的坐在后面,说了一句带着省城口音:“赶紧,进了城把我扔到纪念碑,我自己找地方住,等你们回来……”
陆文龙都来不及思考这句话的意思,只能紧紧的把自己的头埋在草丛跟土壤中,口鼻之间尽是泥土的气息,抑制不住的深呼吸让满口青草的味道充满了胸腔,所有的汗毛似乎都立起来了,随着近在咫尺的灯光晃动,随时可能被发现的那种紧张刺激感,让皮肤上的鸡皮疙瘩是一片片的炸开,头被热血和肾上腺素冲击得一阵阵发晕!
车灯就在头上晃过,车轮似乎还压下了马路边缘,在草地上蹭了一下,再往前半个轮子就会压在陆文龙来不及完全收回来的右手手臂上!
面包车体积更小点,动作更快,呼啦啦的两盘子就掉了头飞驰而去,和来时磨磨蹭蹭形成鲜明对比,桑塔纳就要艰难一点,所以掉头时候才会压出路面,但还是转过来了,陆文龙似乎都能听见那个轮胎在哧哧的放气声,但天色已经黑下来看不到轮胎有什么异样没。
一下跳起来,大口的喘气,身边的周杰跟曹二狗也好不了多少,满脸的庆幸:“特么的太近了!”
曹二狗还有闲暇:“你拿刀……干嘛!”其实还是紧张得说话有点颤抖。
陆文龙把刀扔还给他,着急:“走了!跟上去!”手上开始摸电话通知阿林跟杨森几个人等那辆面包车走了,就赶紧跟过来回城。
自己就跳回去,那些躲在里面的弟兄也一脸的劫后余生感:“玛德!居然是玩枪的……我们……该怎么办?”
陆文龙咬牙:“我开到最前面跟上,小船把卡车开着,跟最后面,你们接上阿林杨森,有了电话就让面包车跟上来,在后面等消息,二狗跟我走!”
说完就跳上张扬已经推过来的摩托车,准备发动以后赶紧推着上路出发,就把电话递给二狗拿着。
曹二狗却伸手接过车龙头:“我来骑,我比你骑的时间都多一些!”陆文龙也不争论,点点头就爬上后面,接过徐劲松递过来的两根镀锌水管,两人就出发了。
没有开灯,借着依稀的月光,顺着还算发白的水泥路面往回走,速度说不上很快,因为陆文龙觉得油门轰大了,这重型机车的声音也太大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