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最喜欢摆阔的土匪,还是甘宁。
锦帆贼,人人衣着光鲜,走到哪里,都给人极大的视觉冲击,在陆地上,听到铃铛声,就知道甘宁来了,在水上,看到蜀锦做成的船帆,就知道甘宁来了,而且,甘宁的锦帆贼每次停泊在岸边,都用上好的丝绸将船栓在岸边,离开的时候,直接将丝绸隔断,随意的丢弃,不知多少人眼红的守在锦帆贼的船旁,等甘宁离开后,那些人一窝蜂的将隔断的丝绸抢到手中,就算这些丢弃的丝绸拿去卖,也足够一家老小半年吃喝了。
第五,最有人气的大哥,还是甘宁。
那时候,当地的人都知道,想要出来混,就得跟甘宁,能摆阔,能扮酷,关键时候还不会被亏待,甘宁对自己的兄弟一向重情重义,这样走到哪里都拉风炫酷的老大,谁不喜欢跟随?
真要一味的在江河上瞎混,这些兄弟也足够快活,可是,甘宁的眼光却看的更加长远,他不仅会混,而且还懂政治。
甘宁突然开始发奋读书了,而且,举孝廉进入了仕途。
当贼,当匪,都成不了气候,甘宁果断的转型进入了官场,同样的出来混,同样是当匪,别人打打杀杀,四处劫掠,可甘宁却看的更远,或许他的骨子里就淌着相门的血液吧。
只不过,甘宁运气不好,一直不被重用,可是到了陈削这里,一切才算拨开云雾柳暗花明。
跟着这样的首领,毛三这些人,早就值了,每天见了新兵蛋子,单是过往神仙般的日子就得给新兵吹上说上十天十夜。
就算投了义军,锦帆军依旧是最拉风最阔气的部队,虽然军中统一着装,可甘宁喜好张扬的个性从来就没有变过,任何时候,他的部队,都要高别人一筹,就连他自己,什么时候,也都是最好的。
人生一世,能痛痛快快,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甘宁才在在乎别人怎么看。
跟着这样的首领,手底下的兄弟能不知足吗?
有的人只顾自己吃肉,手下连点汤都喝不上,可甘宁跟大家生死与共,他吃肉,绝不让兄弟们喝汤。
当然,甘宁也有脾气暴躁的时候,而且一旦有了脾气,谁见了都害怕。
他会因为厨房做的菜,咸淡不合口味直接提刀杀人,比张飞鞭打兵卒更甚百倍。
这就是甘宁,不过他对手下的兵卒很少打骂,每个人都愿意追随他。
甘宁重新选拔新人加入自己的锦帆军,刚一下令,场面那叫一个火爆,甚至不让加入,恨不能就要上吊投河。
身边现在还剩两万人马不到,甘宁重新挑选了三千人加入锦帆军,虽然来不及操练,但是,恶战一触即发,甘宁又喜好冲锋陷阵,暂时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这三千人,到时候就是他的敢死队。
虽然张扬,虽然脾气暴虐,但是,上阵杀敌,甘宁从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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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将军,前面就是断魂谷了,末将带人在前面开路,将军不必担心。”
望着群山环绕山势陡峭的峡谷,吕蒙的心禁不住提了上来,他不是担心自己,精通兵法的吕蒙,他隐隐觉得义军会选择在此处设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