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玦奇道:“那又是为什么?”
罗克敌道:“一则,他们俱是皇上心腹,现如今把持着朝政,咱们得罪不得。二来么,如果我这里全无动静,他们难保不会再想别的办法,而燕王……是不可以死在金陵的。我得派几个人去应应景儿,把事情闹大,如此一来,燕王才像是套上了金钟罩,百邪不侵。明天,叫杨旭来见我。”
刘玉玦吃惊地道:“大人,你要派杨大哥去么?行刺燕王,这太冒险了,换一个人好不好?”
“嗯?”罗克敌目光一凝,如同两道利箭,逼向刘玉玦,淡淡地道:“怎么,你怕他出事?”
“我……我……”
刘玉玦躲闪着他的目光,实在禁不得他目光的锐利,便扑进他怀里,把头埋起来,说道:“大人,人家与杨大哥可是清清白白的,你不要胡思乱想。只因……,救我全家性命的是他,带玉玦南下金陵的也是他,玉玦对杨大哥实是感激莫名,做人不该知恩图报么?”
“嗯……”
罗克敌轻轻抚摸着他光滑如缎的秀发,低声说道:“你放心,现如今锦衣卫人才凋零,我对杨旭也是甚为看重的,并不想他会有什么闪失,这次去,只是要他主持其事,到时候闹出些动静,惊扰了燕王之后便可以撤回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刘玉玦自罗克敌怀里仰起头来,雀跃道:“多谢大人!”
灯下,那一双弯弯的眉,两瓣红润的唇,婉约如处子,罗克敌食指大动,轻轻托住他的颈子,便俯身低头,向他唇上印去。
古代许多文人雅士,乃至大有作为的帝王,都有男色之癖,风气最盛的时候,甚至做妻妾的也不在意丈夫喜好男宠,更不会有人据此认为是他们的道德瑕疵,在某些历史时段,它是一种社会时尚。比如“扬州八怪”的郑板桥,诗书文章,道德人品,那是没甚什么可挑剔的,可他一样嗜好男色。
又比如明朝时候曾有一个男子,本来家境很不错的,只因爱慕一位官员俊逸风流,便改名换姓,投到他门下做了仆从,这个官儿是不好男色的,那仆人不敢吐实,生怕被他赶走,便只守候在他身边,主人始终不知他对自己一往情深。几十年后,老仆临终之际,才向主人吐露实言,主人闻之感怀大哭。似这样情深意重尤甚男女之爱的,这在我们当然是无法理解的。
刘玉玦不管是相貌上,还是心理上,本来就有些女儿家倾向。自觉已将身子付与了大人,大人又是个知冷知热、人品俊逸的人物,这一腔情思便都系在了他的身上,甘心雌伏,如女儿家一般服侍他。
他个性软弱,受庇于罗克敌之后,那种安全感更是孤身远在异乡的他以前从不曾有过的,这男儿身女儿心的刘公子,便把罗克敌做了丈夫一样的侍候,铺床叠被、端茶递水,并不觉得有甚么不对。只是,对杨旭,他总有一种难以忘怀的感情。
罗克敌从齐泰等人迫不得已地要假传圣旨,令他去刺杀燕王的举动,便揣测出燕王以道义和公论“逼宫”,如今已经产生了效果,皇上恐怕是要释放燕王回北平了,如此一来,锦衣卫的崛起便还有机会,心怀为之大畅。
刘玉玦受他一吻,粉面微晕,面呈娇羞,罗克敌微笑着拔下他头上的玉簪,那一头乌黑的秀发登时如瀑布般披散下来。刘玉玦本就男生女相,脸蛋再被秀发一掩,细眉长长,芳唇红润,柔顺的青丝垂于颊侧,掩映着那一张雪白的面孔,直如一个容貌姣好的女子。
已然放下心事的罗克敌见状不觉情动,他一伸手便抄起刘玉玦的腿弯,将他打横儿抱起来,柔声道:“天色不早,我们歇了吧。”
“噗”地一口吹灭了火烛,廊外一天清辉登时洒入厅堂,怀中的美人儿,真个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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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旭、陈东、叶安,你们三个,今夜潜入燕王府,行刺燕王!”
夏浔有些惊讶,不是因为罗克敌的话,而是因为身旁两个貌不惊人的同伴,他们是两个杀手,可你从他们身上,绝对看不出一点杀手的模样。那叫陈东的,就像某家酒楼里总是迎门送客的一个店小二,微微弯着腰,脸上带着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
另一个叫叶安的,身材适中,五官周正,唇上两道八字胡儿,面皮皱巴巴的天生一副苦色。头戴一顶方巾,身穿一袭浆洗得发白的青衫,脚下一双千层底的针纳布鞋,黑面白帮,看起来就像一个老实本份的小镇私塾先生。
长得貌不惊人也就罢了,问题是,即便罗克敌吩咐他们的是要刺杀一位亲王,他们居然连眼皮都没眨,微笑的仍然微笑,苦脸的仍然苦脸。夏浔不禁怀疑,如果罗克敌告诉他们要去刺杀的人是皇帝,他们是否仍然是这样一副表情。
罗佥事暗中倒底隐藏着多么大的势力?
罗佥事很满意三个人的表现,顿了一顿又道:“此次行动,由杨旭主持。陈东、叶安,你们下去好生准备,具体安排,本官会说与杨旭知道。”
“遵命!”
两个完全不像杀手的杀手转身走了出去,夏浔注意到,走路的时候,他们也是一个踮着脚尖,迈着小碎步,另一个迈着四平八稳的八字步,无论是打扮、神情、举止,他们身上绝对找不出一点杀手的样子。
罗克敌走到夏浔面前,低声道:“关于这次行刺燕王,本官对你只有一个交待!”
“大人吩咐!”
“不许成功,只许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