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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猫儿,我是怪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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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你的话伦家一定会传给主人!

这件事情就交给我,你放心吧!

他们在夏侯擎天的事情上达成共识后,一人一犬,离开了废弃的宅院,夕阳西下,把玉绯烟和憨子的背影拖得很长很长。

“两个人一起扛着,总比一个人坚持着要轻松一些——”

等玉绯烟离开后,夏侯擎天再次出现在宅院里,静静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念着她留下的那句话。

“可如果爷是怪物呢?猫儿,你还会这样温柔地对待我吗……”

脱下面具的夏侯擎天脸颊上金光一片,纯银色的长发垂到脚边,在他深邃的紫眸里,流淌着复杂的情绪,耳边又响起那个女人惊恐的面容和犀利的尖叫声:

“你是怪物,你不是我儿子,你是妖孽!你走开啊,我不要见到你!”

呵……

猫儿,你看,连生我的人都嫌弃我呢!

这样的我,你还要吗?

你还敢再给我承诺吗?

扶住门框,夏侯擎天裸露出的手背金光闪闪,像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金色鳞片,在夕阳下格外炫目。

闭上眼,夏侯擎天满脑子都是玉绯烟的一笑一颦。

“夏侯擎天,我是认真的!”

“在你眼里,我可能太弱了,但是我肯定会越来越强!如果某一天,你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危险,我一定毫无条件地帮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猫儿……

千万不要背叛我!

夏侯擎天扣住门栏,只是轻轻用力,整个门栏都坍塌下来。

尘埃浓浓,夏侯擎天缓缓地走到荒芜的空地上,任夕阳铺洒在自己身上,由着自己变成金色。

猫儿,如果连你都在我心头上捅刀,我怕,我会变疯变魔,堕入地狱——

别逼我拉你下地狱!

别离开我……

夜晚的归于城,比白天更加热闹,确切地说,这才是一天重头戏的开始。

看对眼的少男少女们羞答答地借着昏黄的灯火在路上,在桥边,在各种地方约会着。

不过,即便深陷在这个爱情洋溢的夜晚中,玉绯烟也丝毫没有收到周围那些秀恩爱的情侣们的影响。

她早就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恨不得立刻找个地方大吃一顿。

至于憨子,更是毫无节操感,垂涎三尺地看着街上行走着的少男少女们,口水一滴一滴,从它的嘴角滴落下来。

好多小鲜肉!

滋味一定很好!

哟,那个小胖墩,他的小猪蹄看上去好美味,真的好想舔一舔,哪怕是舔一口也好啊!

小姑娘,伦家好想吃肉肉——

憨子咂着嘴巴,大口大口地吞咽着口水,两只铜铃大小的眼睛里更是冒出像饿鬼一样的光芒。

憨子专门盯着那些稍稍丰满的少男少女。

在他的审美中,只有这样稍稍偏一点肥肥的肉肉,不太油腻,又油水十足,才是滋味最好的,不但能填饱肚子,而且口感极佳,并且耐饿,吃一个,能管一天呢!

如今,这满大街上行走着的都是美味佳肴,让憨子越看越发觉得肚子空空,饿得不行。

看到憨子的馋嘴模样,玉绯烟不由得想起了另一个吃货——霍神医。

也不知道霍神医和程冠中现在怎么样。

他们回了药王阁有没有和掌门发生冲突……

不过,想到不久之后大家就会见面,玉绯烟也不那么着急,寻了归于城里最大的酒楼,玉绯烟带着憨子走了进去。

“小二,上一百斤牛肉,一百斤羊肉,一百斤猪肉,另外弄几个招牌菜,快点儿!”

玉绯烟声音柔软甜糯,但是说出来的话,却吓死个人。

妈妈呀,三百斤肉!

这个小姑娘看着娇娇柔柔的,怎么胃口这么好!

立刻,所有人对玉绯烟行注目礼,只等看到她身边的憨子之后,大家才算明白过来。

好家伙!这么大的狗,他们可是头回见到。

就它的体型,绝对能吃三百斤肉。

城里什么时候开始流行养大狗了?这小姑娘应该很有钱吧!否则,照这种吃法,一般人家可是养不起这样的狗呢!

憨子哪里会在乎别人的想法,一看到热气腾腾的卤牛肉被端上来,它来不及哈气,一口连盆子都嚼碎了吞了下去。

猛地察觉到自己的两只手差点儿被大狗吃掉,店小二双腿不由得微微发抖。

还好他警惕心极强,收手及时。

否则,他双手就要成为大黑狗的美餐了。

“姑,姑娘,这餐具……”

一想到大黑狗吃掉了盆子,店小二只好看向玉绯烟。

“放心,钱一分都不会少你。”玉绯烟说完,摸了摸憨子的头,“憨子,下次别把餐具吃了,不好消化的!我可不是兽医哦!”

“嗷——呜——”

伦家知道啦!

那东西也不好吃,要不是太饿,伦家也不会这样!

伦家又没有异物癖!

见憨子能听懂玉绯烟的话,店小二连连称奇,等他再次把肉端上来,这一次憨子乖乖地只吃肉,盆子依旧好好的。

“血,你看,那大狗有意思吗?!”

二楼包房,沐淰曦指着一楼的黑色大狗,冲玉千血说道。

“从刚才他们进来,你就一直盯着那只狗,你要是喜欢它,我就抢过来送给你,怎么样?”

“我不喜欢抢来的东西。”

玉千血声音冷淡,“你到底什么时候放我走?”

“不是说好了,只要我找人治好你,你就是我的人吗?我现在还没有找到这样的高人,怎么能让你走呢!”沐淰曦靠着窗边,深棕色长发像绸缎一样披散在她身上。

“也不知道哪个混蛋,把天香楼搞成那样。”

“我还想着去天香楼碰碰运气,看看有什么对你身体有好处的灵药,哪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可恶了!”

作为东南沿海臭名昭著的女海盗,沐淰曦个子高挑,身材饱满,容貌美艳,浑身都散发出成熟女性的魅力。

即便她只有十八岁,却已经有了十几支船队和自己的海盗团队。

提到受损的气魄,玉千血情绪有些低落,他伤了这么多年,遍访名医,可没有人能有修复受损的气魄。

治好?哪里是个头呢!

察觉到玉千血的沮丧,沐淰曦赶紧给他鼓气。

“没有关系啦,马上就是斗药大会!我已经打听到了,霍神医这一次会来药王阁,他医术高超,一定能治好你的!”

说完,沐淰曦笑眯眯地挽住了玉千血的胳膊。

“等你身体好了,我们就成亲!到时候名草有主,谁都不能跟我抢你了!”

紧贴在胳膊上的饱满,让玉千血有些尴尬,他想把自己的手抽回来,沐淰曦却不肯放手。

“你也知道海上的规矩,你是我的捡的,就是我的私有物。”

“血,我喜欢你,会缠你一辈子!你逃不掉的!”

比起大陆上姑娘的矜持,沐淰曦更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

从她第一次遇到玉千血的时候起,就春心萌动,爱上了这个大叔。在他遇到龙卷风后,她更是不顾安危,自己跳下海,把他救了起来。

不过,被女海盗喜欢上,对玉千血来说,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事情。

玉家一直守卫海防,打击倭寇和海盗,可现在他偏偏被一个女海盗头子缠上了。

这算怎么一回事!

要是他家老头子,玉惊雷知道这事儿,一定会削他!

“我不会和你在一起的!”

“沐淰曦,我是兵,你是匪,咱们不是一条道上人,注定是敌对关系。你还是早点儿离开这里回雾海吧!要是被官兵知道你的身份,就麻烦大了!”

玉千血的话,在沐淰曦耳朵里极为动听。

“血,你难道没有听过兵匪一家这个词吗?还有,你刚才是在担心我吗?”

“我就知道血是一个温柔的人!那天你把我从倭寇手里救下来,我就决定要和你在一起了!”

沐淰曦提到这件事情,玉千血立刻头大。

明明就是这个女海盗头子盯上了倭寇的物资,假装被倭寇俘虏,想把倭寇的船队端了,结果他还蠢蠢地上了当,把她当做普通人家的女儿,不但救了她,还好心要送她回家……

早知道她是女海盗,之后他们会再次以那样的方式见面,他就见死不救了。

真是悔不该啊!

一见玉千血露出沉痛的表情,沐淰曦的心情就很好。

“血,这世上没有后悔药!你我的缘分是上天注定的,你就是老天送给我的夫君!”

这一下,玉千血闹了个大脸红。

能不能别这么豪迈?

虽然他们在包房里,可是隔壁有耳!

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叔,即便沐淰曦看上去丰满成熟,比她的实际年纪要大,可在玉千血眼里,她不过和自己的侄女玉绯烟是同辈人。

他就算是“一把年纪”的老牛,也不会饥渴到对这么年轻的少女下手。

更何况……自从气魄受损,变成了废人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娶妻生子的念头。

何必害人家姑娘呢!

“沐淰曦……”

“停!”见玉千血皱起了眉头,沐淰曦双手交叉,拦住了他。

“打住!我知道你又要说你的大道理了,那些我不听,你说了也没用!反正,我认定了你,就算你不乐意,我也要把你绑在我身边,不离不弃!”

不离不弃……

多么讽刺的一个词。

听沐淰曦这么说,玉千血低下头,眼神变得灰暗,想到了一段往事。

当初,他是得意的玉家三郎,而那个她,是玉家世交之女,是他的青梅竹马。两人从小一处玩耍,一起长大,别人都说他们是一对璧人,是金童玉女。

他们花前月下时,她也许诺不离不弃,可结果呢?

结果在他气魄被废之后,她家立刻送来定亲的玉佩,退了婚约,她更是冷漠地转身离去,当了别人的新娘。

“玉千血,洛阳王聘我当继妃,我已经答应了!你也知道,你现在这样子,我是不可能嫁给你的。你还是把我忘了吧——”

说好的不离不弃呢?

结果是你先走了——

呵……不离不弃,这世上最伤人的词莫过于它了。

看出玉千血情绪低落,心情不好,沐淰曦连忙换了个话题:

“血,你要是不喜欢抢来的东西,也好,只要我杀了那个小姑娘,那只狗就没有主人了,到时候你当它的主人好吗?”

“我不需要!你这样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我本来就是女海盗啊……”沐淰曦耸了耸肩,“我的情况你还不了解吗?”

听了这话,玉千血放下筷子,站了起来。

“我已经吃饱了,先回去了!”

“别,你等等我啊!”看到玉千血出了们,沐淰曦立刻让人把桌上的卤肉打包,匆匆地提着纸包跟在了玉千血身后。

“血,我是不是说错话了?那我以后不当着你的面儿打打杀杀了,怎么样?”

“你也知道,我就是这样的性格,文雅不了,当不了大家闺秀,连小家碧玉都装不来。可是,你让我怎么办嘛!出生在海盗船上,又不是我能选择的!”

一路上,沐淰曦都跟在玉千血身后不住地说着。

她深棕色的头发,在一群黑发人中显得格外醒目,外加沐淰曦穿着一身火红色的劲装,饱满的胸部把衣服撑得鼓鼓的,更是吸引了许多男人的眼光。

哟呵!

大波妹!

憨子刚刚美餐了一顿,正在用爪子剔牙,就看到了走过来的玉千血和沐淰曦。

我滴个乖乖啊,好火辣性感的妹子啊!

伦家喜欢!

小姑娘,看到没,这才是真正的女人啊!

瞅了瞅沐淰曦的波涛汹涌,再看了看玉绯烟的一马平川,憨子忍不住摇了摇头。

主人,你的小姑娘还是个小女孩啊!

你真的要老牛吃嫩草吗?

表示,个人觉得还是有料的女人才是最好的!

见憨子又是摇头,又是点头,又是叹气,玉绯烟顺着憨子的目光看了过去。

等看到玉千血,玉绯烟彻底愣在了那里。

如果她的记忆没有出错,那人,似乎是她的三叔啊!

只是,玉绯烟记忆中的玉千血是个风度翩翩的儒将,从来都是和颜悦色,慢声细语,是出了名的谦谦君子。

可是眼前这人穿着短衣长裤,且皮肤粗糙发黑,和当初那个有着玉面小郎君称号的玉家三郎完全不同。

三叔,你这是掉到墨水里了吗——

还没等玉绯烟上前和玉千血相认,一个浑身散发着久违的年轻男人摇摇晃晃地走了过去,拦住了沐淰曦和玉千血的去路。

“小妞,你这么漂亮,干嘛跟这么个黑鬼在一起!既然,他不喜欢你,哥哥我来疼爱你如何!”说话的人一出声,酒楼里瞬间安静下来。

这一位公子,可是归于城有名的花花太岁——朱鑫。

仗着自己的父亲朱德敏是归于城的首富,和归于城守备是结拜兄弟,朱鑫在归于城可是十足的土霸王,地头蛇。

他整日在归于城里游手好闲,欺压百姓。

看到漂亮姑娘,朱鑫会直接把姑娘绑架回家当自己的小妾。

在朱鑫家里,已经有二十多个小妾了,其中还不包括不看屈辱,被他折磨死的女子。

现在,只要在归于城的大街上喊一声“朱鑫来了”,街上行走的女人们,不管老少美丑,都会立刻往自己脸上抹黑,擦泥巴,生怕自己露出真容被他抓了去。

去年年底,朱鑫一不小心抢了归于城守备宠妾的妹妹。

最后,朱家老爷把他打了一顿,又给守备送了很多钱,把小妾的妹妹用八抬大轿抬回家给朱鑫当了正妻,这事儿才消停。

因为斗药大会来临,为了防止自己儿子再做蠢事,惹着高人,朱家老爷干脆把朱鑫关在家里。

百姓们以为这一下放心了,哪知道花朝节,朱鑫居然乔装打扮,混在了人群中,大家事先一点儿风声都没有收到。

这会儿看到朱鑫拦住了沐淰曦,所有人都为这个美艳的女子捏了把汗。

真是出门没看黄道吉日啊,这个姑娘算是完了!

“就你?”

沐淰曦上下打量了朱鑫一番,摇了摇头。

“人丑,心更丑。既然你爹妈没给你生一副好面孔好心肠,你就别出来污染环境了!即便不会吓死人,吓着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

沐淰曦声音俏丽,她嗓门原本就很大,外加上楼上楼下此时静得一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这话,更是远远的传了出去。

“噗嗤——”

有人忍不住,笑出声来。

姑娘,真是厉害!

大家还是头一次见到有人这么大胆子,敢这样说朱鑫呢!

“谁?谁他妈在笑?”

听到笑声,朱鑫立刻回头,哪知道他眯着小眼睛找了半天,都没有看见谁,只好作罢。

见沐淰曦要走,朱鑫这一次伸开双手拦在她面前。“开条件吧!出多少钱,你就跟本公子走?本公子家里有的是钱!”

“哟,老娘我最喜欢跟人谈钱了——”

作为海盗中的大姐大,沐淰曦什么样的人没见过。

朱鑫上来送死,她干脆伸腿勾了一条长椅坐了下来。

“你家是有金山银山不成?还是,你家种着摇钱树,只要摇一摇,金钱银钱就直往下掉?快,说说!让老娘听听,看看你是不是比老娘还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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