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杯下肚,肖小苗隐隐觉得有点不妙。再贵的酒,哪怕它一瓶抵她半年的工资、一年的工资、甚至比她都贵也好,它毕竟就是酒。这样下去,敌暗我明,谁也保不齐会有些什么事发生。必须转移一下对方的注意力才行!
“今天为什么又找人喝酒?”肖小苗伸手接过凌天再次要往她的杯沿倾倒的酒瓶,“难道心情又不好了?”
凌天看着肖小苗,注视着她双眼的目光中慢慢透出了一股若有若无的笑意。
“你就对那个晚上这么念念不忘?”
肖小苗顿时感到自己的喉咙被什么东西噎了一下,想喝口水清清嗓子,哪怕是酒也行!
喵了个咪的,她只是随口这么一说,想找个话题来放缓被“灌酒”的节奏而已,怎么就变成对“那个晚上”念念不忘了?而且被他这么一说,搞得好像那晚发生了什么暧昧不清的事情一样!
要说“念念不忘”,她还真是“念念不忘”了,那晚迫不得已要赤身**地跟他相见,为了活命,还不得不装作很风尘的样子陪他喝酒、讨他欢心,对她来说简直就是难以磨灭的羞耻和侮辱,她对“那个晚上”的“念念不忘”,是咬牙切齿恨不得要生啖其肉的那种“念念不忘”,不是什么情意绵绵、回味无穷的“念念不忘”!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酒精的作用下头脑开始变得不太清醒的缘故,她这会儿再次回忆起那件事,竟然感觉对他的厌恶感没那么深了,就算刻意酝酿,也没有了那种巴不得扑上去照着他脖子狠狠咬住不放的冲动了。
“我今天心情不错。”凌天趁着肖小苗语塞的时候将跟肖小苗一起握住酒瓶没有放开的那只手轻轻一抬,成功往她杯中倒进去了小半杯酒,“据说一个人,每当踏入鬼门关一次,往后就有十年的大运。”
“没想到你居然相信这种话。”肖小苗在心里白了他一眼。如果这是真的话,这个将出生入死当家常便饭的人,接下来别说大运了,寿命也得有个一二百年才行。
凌天呷了一口杯中的红酒,深红的酒浆在他的嘴唇上留下一道诡秘的光泽。
“我差点忘了,记者可不是一个乐于予人以希望的职业。你们更善于让别人相信其实自己生活在黑暗当中。”
这话说得倒没错。如果国家和社会是一艘在大海上航行的巨轮的话,记者就是那个高高地攀爬在桅杆上的瞭望者,随时用敏锐的目光警惕着靠近航线的礁石,深刻而尖锐地向世人警示着即将降临或者有可能降临的危机。他们让人们从太平盛世、歌舞昇平的假象中惊醒,将隐藏在黑暗中的不为人知的角落昭示于人前,让人更清醒和更完整地认识到自己身处的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自己又正在经历什么,而除了自己以外的其他人又在面临着什么。
只是凌天这句话,怎么听怎么觉得膈应,作为新闻工作者明明是肩负着多么神圣的伟大使命,却偏偏被他说得好像唯恐天下不乱、恶意造谣一样。
不过,比起去计较这个向来不说人话的人又说了句多刺耳的话,更让肖小苗在意的是另外一样东西。为了解开她心中那些疑团,现在也许是一个不错的提问的机会,因为他刚才又提到了她的过去。
“你当初为什么能这么肯定我是谁?怎么就可能有人相信移魂换魄这种事情会发生?”肖小苗问道。眼前这个人怎么看也不像是个看过穿越小说的人,更不可能是乐意信奉这一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