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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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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李元嘉也是无语的很。

本来想找王珪来试一试,看看老爷子有没有可能给自己开个后门什么的,结果最后还是要去找皇帝——一想到只能去见李世民,李元嘉有些小慌。

因为长孙已经入葬了昭陵,皇帝每天抓心挠肝的想念,所以命人正在宫里建造层观,好能天天远望昭陵……

那家伙,现在可是天天念着自己的皇后呢。

本来去找皇帝要几个木棉种子,顺便再加上个农人什么的不是什么事儿,但是万一李世民要是觉得自己正因为皇后而每日伤心,自己弟弟却一门心思的去要什么木棉花,然后训斥李元嘉一顿或者罚他点什么的,那可就不划算了……

……

怕归怕,可是棉花种子还是必须要!

李元嘉回府之后已经太晚了,但是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把韩山给叫了过来:“老韩,俆王让人送来的万张白纸,现在可在府中?”

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韩山说道:“在,都在!今日全部已经收入库中,一张都不少……大王可是要用它们?”

“嗯,过两日要用。”

犹豫了一下,李元嘉一咬牙道:“另外做好的狼毫给我准备个十支,本王要送人!”

“狼毫?十支?!”

听了李元嘉的话之后,韩山顿时一惊。

大王这是要给谁送礼,这么大的阵仗,竟然连狼毫都舍得拿出来了?

所谓狼毫,其实就是一种毛笔。

毛笔的笔头多用动物毛发,而且这年头的毛笔多用兔毫、羊毫,还有用鸡胸毛和猪鬃做的。但是讲究点的人,比如说大书法家,当朝圣人最推崇的王羲之,会用一些更稀奇点的材料。比如说流芳千古的《兰亭序》,就是王右军用鼠须笔写的。

但是据韩山所知,以前还真没有听说过用鼪尾巴上的毛来做毛笔的。

所以当初大王刚刚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他还有点不太相信,但是工匠糟蹋了十几只鼪的尾巴,造出第一支不错的毛笔之后,韩山总算是服气了。

不只是因为毛笔的质量,同时还因为这支笔的名字——因为鼪这玩意儿能吃老鼠,俗称鼠狼,所以李元嘉把这种笔叫做狼毫……

听听,多霸气!

韩山倒是没敢想过拿这些狼毫出去卖,可是将来大王拿了去送人,这名字一说出去多有面子啊!

不过狼毫制造不易,到现在府上也不过二十余支而已。

大王这一下子就要送出去十支,韩山看到他脸上肉痛的表情之后,可不会以为他是心甘情愿的要送给别人自己的宝贝。而再想想那一万张白纸,还有十方砚台和府里那几个制墨匠人做出的油墨,韩山顿时一个哆嗦,什么都不敢问了……

想都不用想,全天下就那么一个人!

甚至都不敢在心里念出那个人的名字,屏息凝气,韩山静静的等候着李元嘉的吩咐。

而在纠结了一下之后,李元嘉干脆也是豁出去了,一挥手道:“另外,把咱们自己做的砚台,还有做的油墨也准备一些!挑最好的准备,万万不可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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