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洋端起酒杯,狠狠的灌了一气,像是说上瘾一样,继续说:“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眼里没我,我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在伤感之中,可是离开了之后,我才发现,其实只要能看见她,哪怕是和她在争吵,我也觉得是很幸福的时光。”
“我觉得,我回来,就可以回到从前那个心如止水的锦洋,可是..现在,你知道我有多羡慕那个哪怕她不爱自己,也可以跟在她身旁的锦洋吗?”
总有那么一个人,回清晰而又明朗的镂刻在你的生命中,侵入你的血脉,深入你的骨髓,生生死死都无法遗忘。
那个人一辈子跟着你的呼吸,随着你的记忆,陪你到白发齐眉,到地老天荒。
“所以..”锦洋垂了垂头,声调轻轻的:“我真的想要回北京了..”
爱情是什么,以前的时候,锦洋以为爱情就是一场一见倾心的美好,到了后来,锦洋以为爱情是日日夜夜想忘不能忘的思念,后来锦洋以为爱情是不离不弃的陪伴,现在锦洋觉得,其实爱情很简单,爱情就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爱情就是打破牙齿含血吞,爱情就是含笑饮毒酒。
他曾经在没有她的日子里过了六年,他以为她厌恶他,他离开,依旧可以再过六年。
六年的时光,可以让一个人深爱一个人入骨髓,也可以让一个人把一个人忘的一干二净。
他想,在深的爱情,或许都有淡的那一天。
可是,直到今晚,他从盛世的口中,知道她在北京过的不好,他才知道,自己的心底到底有多牵挂。
“阿圣,我人回来了,可是我把心丢在那里了..我若是在这里呆着,我会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过的不再重要,因为少了生命中,我觉得最重要的那一个。”
锦洋说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再次端起桌子上的酒杯,微微昂头,喝了一大口,然后闭着眼睛,靠在沙发上,陷入了沉默之中。
那些旋转的七彩灯光,不断的打在锦洋的脸上,衬的他容颜愈发清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