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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赘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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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都被紧锁,凌云被困在了这间小小的屋中。

屋中没有椅子,他干脆盘腿坐在了那席上,一手撑着下巴,开始认真的考虑起眼前的处境来。毫无疑问,他现在身处于隋朝,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恐怕都是无法改变的事情了。现在要想的,还是如何在这里生存。

先还是他的身份,虽然换了这个身体,可却没有继承半点记忆,高家姐妹都称为易风,似认定那块玉佩上的字就是他的名字了。可就算他真叫易风,也不知道这易风家在何处啊。更何况,现在他被高家逼着入赘,也走不脱。想到这入赘之事,凌云不觉有几分蛋疼。大好男儿,居然要被逼着吃软饭。

虽说那高浅雪长的不错,可一头白是怎么回事?他估计,极有可能是种病,说不定就是白化病。要不然,以高家这么的家业,也不太可能逼着一个陌生人入赘吧。哪怕他救人的时候确实跟她有过些肌肤之亲,可古人也有嫂溺叔援这样的权宜之策,高家人不可能不明白。唯一的解释,就是白浅雪因为有病,嫁不出去,所以才逼他入赘。

若是在后世,高家也算是个小豪门了,入赘这样的豪门,倒不会有太大的压力。

可现在是什么时候?开皇十八年啊。如果他记忆的没错,赘婿在这个时代,地位那可是相当的低下的。历史书上可说过,赘婿在秦汉时代,那几乎就相当于家中贱仆,因就婚于主家之女,称“赘婿”。贫民质子于富家,过期不能赎身,遂被招赘。地位低下,被剃去头,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秦汉时,官方一直把赘婿当成和逃犯、商贾、犯罪官吏一起对待,属于贱民性质,经常被征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者守戍。

到了南北朝时,虽然说赘婿服役戍边的律法取消,可地位却没有提升。

隋朝的府兵,就不要赘婿和倡伶商人,因为府兵只要良家子弟,而赘婿不属于良家子弟。

赘婿不但社会地位低,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极低的。入赘女家,虽然现在不用剃头了,可生了儿子却得跟着妻子姓,定居于女家的男子。以女之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承嗣母方宗祧。甚至有很多地方,入赘之后,男子还得易姓,把原来的姓换成妻子家的姓。他们成婚的礼仪也与一般婚礼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入赘还得签下入赘契约,严格的写明了赘婿的诸多义务,比如明确子女随妻姓,继承女方的宗祧等。

哎,在古代,一般人家,还真的不愿意去做这个上门女婿。

明天就要拜堂成亲入赘了,说不定到时还得签约一纸卖身契约,凌云无比郁闷,心里左思右想,难道自己要逃婚?他此时很想再见高浅雪一面,总觉得高浅雪不似高明月这么刁蛮,应当是个通情达理之人。可惜,高家人事情办的仓促,明天就要成婚,按礼,新娘今天自然就不能再和新郎见面的。

高家庄另一边的院落厅堂上,明天就要成亲的准新娘高浅雪跪坐席上。高明月换了一身紫装跪坐在她的下,屋内还跪坐着几人,都是半百的老头老太。

“钱叔,他的伤势无碍了吧?”

“嗯,易公子的伤看似挺重,不过都没伤到要害,医治的还算及时,已经没有大碍了。这也是他身体本来就强健,再好好休养下就不碍事了。”白白胡子的老者钱叔是高家庄府上的大夫,医术很高,凌云身上几处箭伤还有刀伤,加上在江水里泡半天,又在春风里吹半天,结果在他手里,几天功夫,几剂药下去,已经生龙活虎了。“小姐,这个易公子只怕来头不简单啊。”钱叔在高家庄虽只是大夫,可是多年老人了,高家姐妹都是他看着长大的,他不得不提醒,“他身上的刀伤箭伤,那都不简单,而且受这么大伤还能逃出来,就更不简单了。看这人筋骨脉象,那是武艺强健之辈,偏偏还这么年轻...”

穷文富武,要想练成一身好武艺,需要的成本极高,在这样的时代里,除了天生神力之类的,高手基本上都是大家族出来的,而年青的高手,就越不简单了,家世非富即贵。可这样的人物,却还惹上了那样的杀身之祸,这里面只怕更加不简单。

高家庄一不小心卷入这样的是非之中,只怕绝非好事。

“对了,这易公子坚持说自己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只说自己叫凌云。”

“钱叔看来他是真忘了还是...?”

“看他样子不似说谎,过去也曾有大夫碰到过脑部受创,然后遗忘过去事情的先例,倒不稀奇。一般来讲,有的人过后会自然恢复记忆,有的人可能一辈子也想不起以前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恢不恢复记忆都不会对身体再有什么损伤。”

“高乙,你去扬州城打听的如何?”高浅雪又转头问武士高乙。

“这几天我带人分头去扬州下面各县,甚至还到西边的和州还有江对面的蒋州一带打听,可都没有现哪个易姓大族的人家有易风这号人物,我们还打听了凌家,也没有现叫凌云的,查不到符合他情况的消息。他就好像是突然冒出来的一样,甚至在此之前,根本没有人见过这样相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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