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没有。”
矮个子战士问了一圈纷纷摇头说没有,视线扫到言谨欢这边时候,她想了想准备摇头,他身边的苟耳抢先答道:“莺歌坊嘛!那会还没有当兵,天天去,陪酒的妹子一个长得比一个俊俏。”
苟耳的话里颇有些腐败大资本家的炫耀,又惹来几个战士的嘘声。
言谨欢没听说过这个霓虹巷,虽然她是本市人,但是这个南方一线城市大的不是一点半点,某些名气不大的街巷,她也不是很清楚,不过这个巷子的名字听起来有些奇怪,带着某种少儿不宜的色彩。
“苟哥,果然是富二代,莺歌坊这种没个千儿八百进不去的地方,也只有你们这种有钱人能进去,羡慕,”矮个子战士朝着苟耳竖起了大指姆,语言里尽显羡慕嫉妒之色。
“我说你别卖关子,有什么要说的快说,哥几个等的不耐烦了,”小眼睛拿手肘拐了一下他,不耐烦的说。
矮个子的战士挠挠头,犹豫的问苟耳,“狗哥,那地方我不太清楚,毕竟我们这等升斗小民没那多钱去消费,狗哥你是常客,要不你给哥几个科普一下?”
苟耳这人虽然时不时吊儿郎当,看起来不太正经,但是人是没话说,家里有钱也不会嚣张跋扈,反而是一副痞气的样子,在部队里很吃得开。
“这霓虹巷,你们大概不知道,莺歌坊莺歌也不是很熟悉,这样说吧,最近某个爆红的仙侠剧的女主角,曾经就是莺歌坊的红牌,据说她就是搭上了某个名导,然后被潜了上位才拿到这个角色的,说白了霓虹街就是咱市的红灯区,莺歌坊就是这条巷子里最有名的妓院,”苟耳说到这里,立刻顿住,又忙解释,“我是常去莺歌坊,多半是去喝酒的,我那几个狐朋狗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就是个僚机,你们别多想,我是清白的,”大家极其不信任的盯着他看,苟耳立觉浑身都被刺扎了一样,难受的很,,九亭刚要开口求饶,就听见言谨欢笑的意味深长,“狗哥,没想到你还是个风流的人,逛夜店果然都是有钱人的癖好呀!”
苟耳这下有嘴也说不清,捂着脸悔恨的仰天长啸,“老舅误我。”
吃瓜群众们也都乐了,纷纷打趣他,眼见楼歪了,小眼睛一句话又拉了回来。
“狗哥,跑题了。”
苟耳放下捂脸的手,脸色也一秒从悔恨中变成严肃老干部的样子,“哥几个,我觉得我有必要先解释一下我常进出莺歌坊的原因,不能放任你们出去随便编排我,我简单几句,我17岁那年我舅舅把我的生日会给我安排在了莺歌坊,我爹妈都不在家,他就猴子称霸王,强行把我带去了,后面还发生了点事情就不赘述了,反正后来我认识的几个要好的哥们,个个都是花花公子,我命不好每次都被他们带去当鱼饵,而且因为我家里的原因,生意也常常在那些地方才能谈下来,于是我就成了那里的常客,解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