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样的一个地方,也差不多三年了,商朝习惯了下班之后,就出去买点吃的,然后回到自己住的宿舍,除非的肚子难受,他几乎是不出来的,因为这里的人他都认识,却又觉得没劲到底。
用着老爷车一样的笔记本,他看着枯燥的电视剧,然后关上灯,一个人点上一支烟。
烟头的灯火在黑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的刺目,但是他不知道,因为他昨天又被老板给说了一顿了。
作为一个很认真工作的人来说,商朝一直都觉得自己应该有个不错的前途,可惜的是,他发现他想多了。光是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人际关系,可惜这一块,是他的短板,或者说是他压根就不会这么做,觉得丢人。有的时候,他都觉得他是个魏征一样的角色,可惜,没有遇到明主。
这不,开会的时候,因为老板儿子将一份资料弄丢了,然后让另外一个美工开始联系之前的美工,结果因为当初那个美工离职的时候,老板认为这人走的时候将工作也都交接好了,以后的用处也不大了,所以说话说的很难听。于是当新来的美工联系之前的美工的时候,却发现人家根本就不鸟她。
于是,她就找老板告状了。
有三分俏丽的新的美工说的话软绵可人,所以,之前的那个美工就被骂惨了。
商朝不过是为她说了几句话,就被老板劈头盖脸地说了一顿,他之前的努力和没有结果,就成了最大的软肋了。所以下班之后,他的心情很不好,喊着之前认识离开公司的同事,出去喝点酒,放松放松。
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更多的是牢骚。
牢骚太多防肠断,有的时候也只是一个发泄。
商朝回来的时候,已经喝多了,不过精神上却好了不少,心情也舒畅了,回来的时候,正好门卫还在,他就进去了。
从一楼到三楼,中间有个二楼,二楼没有当做车间,只是个仓库,如果风大的话,没有关好的时候,就可以听到呼呼的声音,很难听,很吓人。不过呢,商朝没感觉,他总是觉得这个世界上如果有鬼的话,那么现在就没有地方可以住下来了。
只是今天他上了三楼的时候,被楼梯角凸起的一个脚手架刮到了自己的衣服,直接摔在地上,等到起来的时候,摸了一下手掌,发现手掌上有点黏糊糊的东西,不用闻就知道是血液。
他没有在意,而是直接悠悠忽忽地回到了宿舍。
他的宿舍是三楼的两个房子之一,其实呢,本来应该是瞭望塔之类的,后来为了省钱就改成了宿舍,这里的是夏天超级热,冬天超级冷的地方,不过因为不需要花钱,加上空间也不小,适合他开窗户抽个烟之类的,所以,他还是挺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