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高层的紧急会议上,三永平一郎下达了这样的指示:“推销部立刻停止洽谈364号专利技术的业务,并且把已经签好的合同整理出来,我需要立刻看到损失评估报告!”
推销部的负责人平田立刻就让手下执行会长的命令,他们的效率相当快,不到二十分钟,相关文件就摆在了会议室的桌面上。
三永平一郎紧绷着脸翻看起来,越看他的脸色就越难看,等到他看完了最下方的数据统计时,他瞬间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仰躺在了真皮座椅上。
他原本拿着的文件散落在地,永健捡起文件看了一眼,随即他面色惨白道:“违约金怎么这么高?”
只要是商业合同,就会涉及到保险条款。所谓的保险条款,就是双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规定对方必须尽到的义务,如果违反了合同,就必须进行惩罚性质的赔偿。
这份文件上一共列出了十三个需要赔偿的合约,比如说美国地区的专利授权给了德森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德森公司将每年支付给三永株式会社四百万美元的专利费用。德森公司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只要这项专利技术是非法的,三永株式会社就必须无条件支付给德森公司两百万美元的赔偿,并且还要承担后续造成的所有损失。
坏消息是,这两百万美元的赔偿是跑不掉的,好消息是,由于时间还很短,所以德森公司并未来得及使用这项专利技术,这表示三永株式会社不需要承担后续的损失。
德森公司的赔偿金额只有两百万美元,但另一家公司的赔偿金就很高了,这是一家专门制造电磁继电器的企业,产品设计到了许多方面,比如说变压器、工业机床、甚至还包括军用设备。
正是由于这家公司涉及到的产业很多,所以在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三永株式会社狮子大开口,向对方索要了每年一千两百万美元的专利费用。对方也提出了跟德森公司相似的条款,只要这项专利技术有问题,三永株式会社就要无条件赔偿六百万美元给这家公司,并且还要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
跟之前一样,由于时间还很短,所以这家公司还没来得及投产这项技术,否则的话后果会更加严重。
这两家公司加起来,就要赔偿八百万美元,十三家公司加起来,赔偿总额一共是三千三百万美元,如果把正在洽谈的合同也加进来,那么赔偿金就更多了。
可能在大公司的眼里,这笔钱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三永株式会社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这家公司本就是靠贩卖专利技术赚钱的,在此之前,他们从未遇到过这么值钱的专利技术。所以这家虽然创立了十年时间,但全部加起来,一共只赚了五千万美元左右。
这里面还包括运营成本、人工工资、以及上交的税费,如果抛开这些支出,那么三永株式会社实际上已经破产了。
当然了,这只是实际金额,如果把公司掌握的专利技术算进来,那么这家公司还是很值钱的。
日本人是很精明的,他们出售的大多是授权,并未把技术卖掉,否则的话,那可就真的要申请破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