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结果就是,他撤退的途中不断的圈地,然后招小弟,最后只要被他圈过的地都成了他的了。
所以,李高辉认为自己应该向伟人学习,战略性转移。
转移,不仅要转移,而且还要速度点转移,因为李高辉已经看到似乎要暴乱的前奏。
“原来以为林凡都已经够不要脸了,原来世界上还真有比他不要脸的人啊?”
“对啊?就是,如果是我,我干脆挖个地缝钻进算了,最好还盖点泥,免得被人认出来!”
“嘘,林凡脸不厚好吧!”
“就是,就是,如果他现在追我的话,我立马就同意,成为他的九十九的女友,就算现在去那啥也没什么!”说话的是一个小女生,扭扭捏捏的,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说话的时候还不忘向四周散发着电。
林凡不由的多看了一眼,不过看了一眼,林凡就实在看不下去第二眼了,这个实在是太委屈自己了。
满脸麻子,铿铿锵锵的林凡就不说了,眼睛还有一只半眯着,似乎永远都睁不开似的。
就那样子,还洋洋自得,个性张扬,四处放电,彷如一个向四周无限发光发亮的电动棒。
……
李高辉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因为他宁愿选择忘记,那是一段心酸的苦和泪。
耳朵还在嗡嗡的乱响着,就像无数的苍蝇在耳边缠绕着自己。
李高辉从来没有过这种憋屈的经历,自己走了,后方既然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欢呼声。
那样子就像是奥特曼打败了小怪兽,超人穿错了内裤似的普天同起,就差敲锣打鼓的庆祝了。
……
李高辉落荒一般的逃走了后,作为整个故事的发起者林凡立马也悄悄的跑了。
林凡可不傻,还不跑,在那里站着等待着群众的批斗吗?
林凡可是真正的见识到了这群人的勇猛之处,林凡可不敢去以身犯险。
林凡一个人走在校园的小路上,很低调。
一直低着头,看到过往的人,他都是低着头立马让行。
自己现在是名人了!
得低调,如果是有墨镜,林凡恨不得戴个黑色蛤蟆镜!
他可是见识到了自己刚才被人认出来的那种盛况。
他可不想在这种事情上耽误时间,因为他答应了文慧儿,今天陪她去逛街。
当然早餐林凡是买不成了,最后他在超市随便买了点娃哈哈,早餐奶之类的东西。
走到女生宿舍的时候,已经一大早了,女生宿舍的来来往往,过往的行人有不少。
当然这行人大多数是女生,也还有少数的几个男生,是和林凡一样的,都是来等待女神的降临。
林凡并不敢走太近,他也知道,自己现在是风云人物,还是低调一点的好。
早晨的太阳还不是那么烫,晒在身上,暖洋洋的感觉。
女生宿舍周围的环境很不错,有大树,有小草,有美女,偶尔还能透过窗子看到一些很难看到的东西,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也能看到。
不过林凡认为最美的却不是这个。
夏天的女生,穿着超短的裙子,薄薄的衣衫,难道不是一道最美的风景线么?
林凡站在远方很仔细的观察着。
当然还有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从那个地方会出现一个人,一个令他魂牵梦萦的人,也是他今天需要等待的人。
突然,眼前一黑。
伸手不见五指,当然没这么夸张。
是因为眼睛被五指给遮住了。
首先映入心扉的是一阵阵舒心香风,这独属于女人的香风,男人不可能拥有。
林凡很贪婪的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啊……”林凡很享受这种香气。
“猜猜我是谁?”</dd>